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检察院
市委书记季建业对由我院查处报送的一滥用职权犯罪案件作出重要批示

市委书记季建业对由我院查处报送的

一滥用职权犯罪案件作出重要批示

 

8月22日,市委季建业书记在由我院查处报送的《检察情况反映》第74期《邗江区院对一滥用职权犯罪案件立案侦查》一文上作出重要批示:“这类案子要严查,以儆后效。同时拆迁过程要坚持公示,阳光操作才能防范腐败和以权谋私,建立公平有序的拆迁环境。”

该案基本情况为:犯罪嫌疑人张玉平(男,37岁),邗江区拆迁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茅文强(男,37岁)个体装潢业主。2003年5月,在文昌西路延伸段拆迁补偿过程中,茅文强在张玉平的示意下,通过办假证的方法,将邗江工艺皮毛厂(邗江蒋王中学校办企业)原房地产价格评估表中的房产面积由原来的37.60平方米修改为376.00平方米,骗取拆迁补偿款。张玉平明知该房地产价格评估表中的房产面积是假的,仍予以审批通过,致使公共财产损失147734.642元。

2003年4月,犯罪嫌疑人茅文强在犯罪嫌疑人张玉平的示意下,通过办假证的方法,将邗江蒋王街道贾桥村村民吴家宏家的房产证面积增加了123.60平方米,李长沂家的房产证面积增加了86.23平方米,骗取拆迁补偿款。犯罪嫌疑人张玉平明知吴、李两家房产证是假的,仍予以审批通过,致使公共财产损失102607.468元,后犯罪嫌疑人张玉平收受两家共同出资购买的价值8000多元的TCL电脑一台及MP3两只。

综上,犯罪嫌疑人张玉平、茅文强因滥用职权共导致公共财产损失25万余元。2007年8月20日,我院以滥用职权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发布时间:2007-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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