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 推动检察工作深入开展
—— 邗江区院扎实推进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主动接受监督
近年来,邗江区检察院自觉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健全和完善了《联系人大及人大代表的工作制度》、《定期走访、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和评议工作制度》、《关于加强向人大备案工作的办法》等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和改进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增进了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了解、理解与支持,促进了检察工作的发展。主要做法是:
一、转变思想,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
我院党组充分认识人大代表监督的法律意义与现实意义,转变思想,树立监督者更需要接受监督的理念。一是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形成以党组理论中心组为中心,横向到各科室、纵向到人的学习网络。特别是组织全院干警深入学习了于今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二是发动全院干警结合实际工作进行大讨论。院党组要求各科室、各干警围绕工作作风、工作态度开展大讨论,通过大讨论有效地引导全院干警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与主动性。三是自查自纠。对照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要求,自查工作中的不足,主动纠正。2006年8月,我院的人民监督员在对三起拟作不起诉的自侦案件进行评议监督时,对其中一份法律文书中存在的瑕疵提出了批评,对另一起案件所认定的部分事实提出了异议,我院接受了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意见,并当即整改,积极落实,确保了不起诉案件的质量,促进了我院办案作风的严谨和扎实。
二、健全机制,促进代表联络工作的规范化
为实现与人大代表联系工作的规范化,我院从工作机制建设入手,制定了一系列具有实践性的工作细则。一是健全联系工作制度。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了《联系人大及人大代表的工作制度》明确规定了与人大代表联系的方法、形式和内容等,并进一步完善了重大事项通报制度、定期走访人大代表制度、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和评议工作制度、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执法检查制度、转办案件限期办结等工作制度。二是明确工作责职。我院成立了由检察长负总责,分管副检察长亲自抓,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专设人大代表联络办公室为归口管理部门,配备专门的人大联络员,建立起长期性工作关系。检察长亲自审定人大代表联系方案,出面邀请、走访人大代表,亲自向人大代表报告检察工作,亲自听取联系工作汇报,批阅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具体落实措施。三是厘清工作程序。我院建立专门机构、专人负责、专项审查、专题汇报,对人大交办的事项,在办理后立即答复。对区人大交办的每一起案件进行登记、分流、催办、督办,将接受人大监督的事项、程序、要求等明确化、具体化,继而实现了与人大代表工作联系从自发到自觉、从被动到主动、从无序到有序的规范。对人大代表在执法检查和视察工作中提出的问题在整改后立即答复。对上级领导及人大交办、批办、督办案件和重大事项督办工作,建立台帐,规范化操作,使督办催办事件无遗漏、无缺陷、无延误;四是规范工作内容。我院改变以往邀请人大、人大代表视察我院工作或开座谈会时汇报全部工作情况,面面俱到恰恰显得既无特点和重点,缺乏针对性的做法,邀请视察、召开座谈会时针对专门事项或具体业务汇报。在向人大代表汇报工作时,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如实地、客观地、全面地反映工作,特别是对存在的问题,不回避、不缩小。2006年10月,我院在向人大汇报有关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时,实事求是的反映我院查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成绩与不足,受到了人大代表们的充分肯定。
三、拓展途径,让人大代表亲身参与检察实践
为了全方位听取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我院坚持不拘形式,多渠道、多形式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工作,让代表真正了解检察工作,进而更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能。一是“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我院坚持每年组织两至三次代表联络活动,邀请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来院视察、座谈,主动汇报检察工作。同时采取走出去的方式,2006年由院领导亲自带队走访人大代表16名,面对面地听取他们对检察工作意见和建议;二是主动把检察机关的重要工作、重大活动纳入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视线。主动向人大常委会作专项汇报,如我院查处及预防职务犯罪的专项汇报。在检察员晋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等干部提拔、任用问题上,主动邀请人大参与考核;三是在聘任检风监督员、人民监督员时,安排一定比例的人大代表参加,把代表联络工作与相关业务工作相结合。近两年来,我院先后聘请了10多位人大代表担任检风监督员、人民监督员。特别是把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作为联系人大代表的新途径,既接受了监督,又加强了联系;同时对于人民监督员,我院于去年组织他们走出去前往此项工作开展的较好的苏州学习考察。组织全体人民监督员深入群众一线倾听群众意见,今年先后组织人民监督员前往邗江区槐泗镇、杭集镇面对面的与群众交流,开展活泼生动的活动,主动接受监督。四是每年区人大审议检察院工作报告,我院都召开各乡镇人大主席会议,征求意见,并结合年初工作安排予以落实。同时针对大部门人大代表是政法部门以外的实际情况,在起草检察院工作报告时对法律名词予以注释。五是将工作计划、总结、文件、《邗江检察信息》等及时报送区人大常委会,并向人大常委会、各乡镇人大主席、人民监督员赠送《检察日报》、《清风苑》等宣传检察工作的报刊。各科室也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开展了丰富多彩的代表活动。纪检监察部门不定期地发放征求意见函。人民监督员办公室为了让人民监督员尽快进入角色,了解检察工作、了解相关法律专业知识,针对近年来我院业务量逐年增大,公诉案件不断呈上升趋势,上级交办的大、要案多,开庭多,业务交流活动多的情况,开展了有针对性的庭审观摩活动。
在日常工作中,我院凡遇重大活动,事前主动向人大常委会请示,并商请人大代表参加活动,极力使每次活动组织有序、效果明显,从组织形式上充分体现了对代表的尊重。在历次组织召开的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检风监督员座谈会上,与会代表普遍反应我们的代表联络活动组织得非常好。在日常联络工作中,我院做到耐心细致、热情周到、认真负责、不怕麻烦和繁琐。这样,我院在联络工作中便注入了浓厚的人文色彩,和人大代表广交朋友,切实增强了亲和力,使联络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
通过上述举措,我院实现了由消极被动、坐等在家接受人大代表监督变为主动积极邀请,自觉接受监督;由应付性、完成任务性的接受监督变为自查自纠,主动发现不足;由因形势需要而接受监督转变为以监督促发展,以监督促进步;由临时性监督转变为常态化,机制化的监督。由于工作主动性进一步提升,接受监督力度进一步强化,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率也在不断提高,在每年区人大会上我院工作报告得以较高票数通过。 |